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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6-10-07 10:43:24

 
林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06—2008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本着全市上下统力协作,选好试点科学规划,集中力量扶持发展,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的方针,抓好试点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探索道路,积累经验。特提出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先选择经济条件好、配套设备齐全、村容村貌新、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各项工作靠前的行政村。我市试点村拟定60个,占总村数的11%,其中安阳市试点村29个,林州市试点村31个。60个试点村中,一类村51个,占85%,二类村6个,占10%,三类村3个,占5%。另行选择100个行政村先行整治村。以村容村貌、环境治理为中心内容进行集中整治。
  二、总体目标
  从2006年起至2008年,用二年时间实施“试点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使试点村全部达到《林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标准》要求,把试点村建成能辐射带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集中整治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善,为我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三、实施步骤
  试点村建设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街道)、驻村驻乡指导组要利用媒体,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和措施,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林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林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积极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大舆论氛围,进一步统一干群思想,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及推进措施。组织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把党的惠农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生产、美化家园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为规划编制阶段。2006年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试点村、整治村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及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规划,明确各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方法、措施和达标时限,并将具体规划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审核。市直有关部门要发挥自身人才、技术、资源优势,对试点村、整治村的规划进行指导,务求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切实可行。
  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从2006年10月至2008年10月,各乡镇(街道)要依据试点村和整治村的规划方案和实施步骤,全面展开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对试点村给予支持、帮扶和指导。
  第四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从2008年10月至12月,采取自查和考核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各乡镇(街道)和试点村、整治村,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将对60个试点村和100个整治村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全面总结试点村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一是发展主导产业。试点村依托各自优势,因地制宜选准1-2项能带动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通过几年努力,使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渠道。二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村农业要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等形式,与龙头企业联姻,发展订单农业或依托市场外销。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品牌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无公害农业。
  (二)搞好村庄规划
  全市所有试点村按照“村庄布局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协调一致、房屋建筑整齐新颖、基础设施完善配套、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各类资源高效利用、生产生活方便舒适”的要求,完成村庄规划,并根据各村村庄规划,为群众免费提供2-3种户型建筑模式,供农民建房时参考。根据规划引导农民建造新房舍或改造旧居,城中村要纳入市区统一规划,以建设农民社区和公寓楼为主建造农民新村,其它村以建造庭院式新居和改造旧居为主。
  (三)完善基础设施
  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村村通自来水、通电、通路、通班车。广播电视、宽带、电话网络户用率达到60%以上。实施安全水工程,试点村自来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饮用水质量标准。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    %以上。城中村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四)改善人居环境
  以开展村容村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为载体,对村庄进行统一规划、改造,主街道和公共场所全部道路硬化并安装节能灯,完善以防涝、防洪、污水排放为主的排水系统建设。空心村、空心房、危房全部清理,腾出的空地重新按规划有效利用。沟、河、渠等统一清理,垃圾实行集中转化处理。实行畜禽标准化、集约化养殖,有效实现规模养殖场和农民居舍科学分离、散养畜禽统一圈养。实施农田林网化、农户庭院园林化和田边、河边、路边、街边、宅边全方位绿化,村庄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到   35 %,沟、河、路、渠和村中空闲地绿化率达到     %,达到田成网、路成带、村成林的生态示范村标准。
   (五)发展农村公益事业
  一是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费用全免政策。加强试点村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凡规划有小学的行政村小学实现标准化,农村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      %。二是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大病救助制度。根据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引导试点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造村级卫生室(所),加强对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农村五保户的集中供养,基本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各类优待优扶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四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严格控制计划生育率、人口自增率在正常范围内。
  (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一是培育技术型农民。建立和完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制度,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绿色证书工程”,使科技成为新型农业的主要动力。二是培育技能型农民。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使9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每人掌握1-2项劳动技能。三是培育守法型农民。开展以“法律进万家”为主题的农村普法宣传活动,使每个村达到“五有标准”,即有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一所有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广播站、一支普法宣传队伍、每户一本法制课本。村内无刑事案件和群体上访事件。
  (七)倡导文明新风
  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户”等评比活动,反对封建迷信、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搞好农村文体建设,每个村建设一个村级文化大院,配备各类文化娱乐设备,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每个村因地制宜,选择建设适合中老年、青少年健身的场所,如果村有中小学,要确保每个学校有供师生课外活动的体育场所。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
  一是搞好干部培训。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每年对村干部培训两次,使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熟悉并掌握1-2门实用致富技术,使农村基层干部    %以上达到农业技术员水平,切实增强带领群众致富增收的能力。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三强四化”活动,使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的先进性进一步得以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三是强化村民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四是改善办公环境。完善村级两委办公设施,对办公场所进行改造,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实行市四大班子领导联点、市直部门包村制度,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营造舆论氛围。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和深刻变革,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从而调动广大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资金扶持。各职能部门向上级争取的有关“三农”项目资金,如沼气建设、村村通工程、安全饮水、扶贫、卫生、农业科技等项目要优先投放到试点村。各级金融机构要创新经营方式,加大对试点村的投放力度,最大限度地为试点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四)严格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将新农村试点建设工作纳入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的责任目标,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目标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制定目标考评方案,进行严格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年终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2008年10月市考核组将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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