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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创业优惠政策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3-24 08:23:20

            林州市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创业优惠政策(新农村建设)

根据《林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奖补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全市61个林州市级以上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有以下奖补政策,对大学生村干部所在村有项目或其本人有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给予支持。
1、高效农业园区。新建符合“百亩园”标准的高效农业园区,每处奖补村3000元。
2、畜禽养殖。新建标准化“畜禽养殖密集区”,每处奖补村2000元。农户新发展年存栏生猪300头、肉牛50头、奶牛20头、蛋鸡5000只、毛肉兔1000只或肉鸡年出栏3万只以上,每户奖补1000元。
3、龙头企业。新建或扩建投资3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或安排当地200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加工或销售龙头企业,每个奖补村5000元、奖补企业2000元。
4、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新建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运作规范的商品批发交易市场,每处奖补村5000元。
5、一村一品或一村一业。新发展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亩纯收入2500元以上的特色蔬菜、林果、中药材等,或从事传统文化、传统手工艺品、小食品为特色的旅游文化产业等同等性质产业户数占到总户数60%以上的,奖补村2000元。


                            林州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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